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男女之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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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的事
今天跟同事閒聊到一個話題,那就是男女雙方分手後,需要把禮物退回嗎?我認為大可不必,當然我並沒有豐富經驗啦!不過我認為既然曾經愛過,禮物也是愛的一種方式,即便是2人分開,除非是不堪回首,痛苦萬分,否則何必做的如此絕情。
不過同事堅持分手就應該乾乾淨淨的,而且不管什麼東西都要退回,我認為這太偏激了!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我有一個女性朋友,他的男友曾經送她筆電及手機,可是她這男友有點兒怪,經常是愛理不理的,而且若即若離!我的女性朋友非常困擾,最後還是走上分手一途,我就說幸好她男友還算有良心,交往期間算是慷慨的,而且沒開口將東西要回去,因為2人是和平分手。
然後好啦!我說不用將禮物退回,我同事就說:不可以有這種心態,要將禮物退回,就降子!我說筆電及手機是淘汰性很強的東西,退回代表的意思是什麼?我覺得好像破銅爛鐵拿還給人家,這樣好嗎?況且2人是和平分手,彼此又不是沒有美好回憶,何必如此絕情!同事說她就是將錢跟金飾退回去的人,細節我不方便說明,但是戶頭的錢,是男交給她保管的,金飾的來源想必也是論及婚嫁的禮物,我想是有退回的必要。可是筆電及手機,說實在也不算是很貴重的物品,稱不上定情之物吧!我認為實在是不需要太嚴厲批判男女之間,純純的送禮動機,對方若是值得你愛的人,在兩情相悅之下,難道不能將這一份象徵感情的禮物珍藏嗎?除非我說過是不堪回首,痛苦萬分,甚至有 所虧欠,那不留也罷。
同事又說因為曾經有女孩子,收了禮物又不理對方,惹來一身腥又壞了名聲,可是那是在郎有情妹無意的情況下呀?女孩子一開始若有表示不喜歡對方,對方卻說什麼也要送,那到底是誰的錯?女生說是男生自己要送的,男生說女生一開始沒把話說明白,這種羅生門式的說門,旁人只能臆測,而不能下斷%26nbsp; 語 ,或許雙方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我週遭也曾經聽過男女雙方分手後,男生向女方要回東西的,我只能說將東西要回去若能劃清界限也不錯,起碼男生不應該在人家背後批評什麼的,但是,唉!事情往往不是這樣的,向這種男生不要也好吧!
Ps.本文純粹是個人心情抒發,不做任何評論,而且排除專門欺騙別人感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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