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夏季到來,民眾普遍使用捕蚊燈來對付討人厭的蚊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最近檢測15款的捕蚊燈,發現共有6件樣品「針焰試驗」不符合,其中1件「標示檢查」也有問題。 標準檢驗局表示,這次的檢驗是依據國家標準CNS 3765及國際標準IEC 60335-2-59進行檢測,項目包括「標示檢查」、「溫升試驗」、「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試驗」、「異常試驗」、「構造檢查」、「針焰試驗」及「重要零組件比對」,並將檢測絕緣材料耐燃性的「針焰試驗」列為重點項目。 標檢局指出,檢測後發現共有6件樣品不符合,分別是電捕蚊燈固定電擊網之絕緣材質、集蚊盒或其上方塑膠材質耐燃性不符合要求。標檢局強調,該項絕緣材質耐燃測試不符合並不會造成商品自燃,但如果商品機體內部因為其他原因產生火苗時,若材質耐燃性好,火苗較容易被限制而不至於造成整個機體燃燒;另外「標示檢查」有1件不符合,係商品本體未標示高壓警語或高壓閃電符號,無法提醒使用者特別注意使用電捕蚊燈。 標驗局指出,一般家庭所使用的電捕蚊燈,以電擊式佔多數,該動作原理係以特殊燈管發出蚊子眼睛視覺光譜最敏感的波長,引誘進入電捕蚊燈,蚊子飛入網內碰觸高壓電極,利用短路電擊方式將其擊斃,因為高壓電擊方式會產生小火花,消費者使用電捕蚊燈時,務必選擇通風良好之場所,並同時遠離瓦斯或石油氣體等容易揮發之易燃物。
捕蚊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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