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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學習障礙」by B班 Doris
認識「學習障礙」
B班Doris
學習障礙是統稱一群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認知歷程(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此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也非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根據民國91年教育部特殊教育統計年報指出,臺灣地區學齡人口學習障礙學生人數,占身心障礙學生類的36.8%,人數高居第一。
學習障礙是一種內隱性障礙,也常被稱為「隱形障礙」,因此類孩子外觀上與常人無異,但卻在學業與適應上的問題常被認為是努力不夠,在生活中也常被視為沒有聽話、不專心或做事慢吞吞。
根據教育部87年提出的鑑定原則,學習障礙必須要符合以下準則:
1.
智力正常
或 正常程度以上
2.
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3.
注意、記憶、聽覺理解、口語表達、書寫表達、基本閱讀技巧、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推理或知覺動作協調等,任一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知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
學習障礙孩童在學業方面常顯現困難與特徵:
1. 閱讀困難:認國字或拼讀注音困難,閱讀速度很慢且常常發生錯誤,常有跳行跳字的現象,或可以唸完一段文章但不得其大意。
2. 書寫困難:注音的拼寫或國字的仿寫、書寫有困難,筆劃很難辨認,或者句子不完整。
3. 運算困難:無法瞭解數字概念、無法心算、需用手指或實務操作才能計算。
4. 推理困難:理解文章隱含意義或運用數學概念解決問題的能力很差。
5. 聽覺處理困難:對於老師複雜的指令或者是冗長的上課內容無法理解。
6. 口語表達困難:對於上課的一些問答無法說清楚。
學習障礙難以早期發現,主要是因孩子正式上學後才開始進行讀、寫、算等技能,屆時孩子才得以顯現其困難。然根據研究發現,「口語發展遲緩」是學障早期的指標,一些早期口語上有困難的孩子,上學後也有較多的可能性會出現閱讀或寫字上的困難。
無論是何種障礙類別,「早期發現、早期療育」是幫助孩子的最好策略。越早開始補救孩子的困難,孩子的進步越大,部分孩子甚至可以提升到和一般孩子一樣的能力,而不需要額外的協助。
學習障礙的孩子,在被鑑定出來後,除需要施以學業上的補救教學,有的則也須施以發展性的補救教學,例如注意力專注訓練、記憶策略訓練、思考力訓練及社會技能訓練等,以協助其學業的進步。在目前的教育體系中,隸屬於特殊教育的範圍,多以個別化教育計劃(IEP)、教育安置和補救教學協助學習障礙的孩子適應與改善症狀。新竹教育大學特教系教授孟瑛如指出,學習障礙的補救教學沒有單一的萬靈丹可循,但愛與正確的教育信念,是尋求正確教學法的不二法門。
學習障礙的孩子在學校,除了課業問題,也常遇到社交困難。學習障礙的學生,因內在能力的困難(如語言、非語言溝通能力不足),影響交友能力,而長期因課業成績低落造成缺乏自信,也是造成社交問題的因素之一。專家建議在孩子幼年時期,若家長能提供良好的互動模式(如:多花時間和孩子遊戲與說話),而非以獨裁、冷漠的態度對待孩子,能培養孩子較佳的社交能力。
台北市立大學特教系王瓊珠教授整理出幾項帶學習障礙孩子的秘訣,提供給父母們「心」觀念:
1.給孩子自主學習空間:要孩子學會負責任,能將學校作業完成,不給學業壓力,盡力就好,不要求務必達到大人設定的目標。
2.給孩子學習的機會與信心:提供孩子學習機會、並從中獲得成功的經驗,隨時肯定孩子的一點點進步,孩子能從父母的真心讚美中建立自信心。
3.做孩子的伯樂參謀:仔細發掘孩子的長處,幫忙找出孩子適合學習的管道或生涯進路,不隨意與手足或他人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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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差就是有學習障礙?
文/王瓊珠
一般人對學習障礙的了解,多是從字面的意思去臆測,在外行人想來,學習障礙常常和學習有困難、成績低落、前途無「亮」、不用功、懶散等負面行為連在一起,大概很難想像世界級的人物,如:安徒生之類的人也有學習障礙吧!
安徒生雖然是丹麥國寶級的人物,但從傳記資料得知他從小有拼音與字形書寫的問題,還曾被斷定為無法從事文學相關行業。至於發明家愛迪生,從小的求學歷程就不順遂,老師認為他有智能障礙,最後只好輟學在家,由母親教他基本課程,不過愛迪生在閱讀方面卻仍極為費力。有趣的是,愛迪生的閱讀障礙並沒有因此阻隔他在理科的天分,他把畢生的精力都投注於實驗工作,發明的東西不計其數,有些發明物(如:電燈),至今還繼續造福人類呢!
從接觸家長的經驗中,筆者認為有幾個關於學習障礙的迷思極待澄清,包括:學習障礙是不是智能不足?學習障礙是不是因為孩子不用功,或是老師教學無方才會這樣?學習障礙是不是只有學科學習困難?學習障礙者和別人相比,他們有什麼特殊的地方?事實上,學習障礙屬於特殊教育的一類,詳細的鑑定標準請讀者參閱教育部八十七年訂定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第十條。
以下就從定義來澄清一些關於學習障礙的迷思。
(1) 學習障礙是不是智能障礙?不是。
「智力正常或正常程度以上者」是鑑定學習障礙的基準之一,因此,如果是因為智力較低,以至於各方面的學習都比同年齡的孩子慢,並不能稱他為學習障礙。不過不可諱言的,有些智商處於臨界的個案(如:七十左右)是較模糊難辨的,需要參考其他資料。
(2) 學習障礙是不是因為孩子不用功,或是老師教學無方才會這樣?不是。
目前學者專家對學習障礙成因的推測,認為它主要導因於大腦皮質層細部架構錯亂,以至於個體在注意、記憶、理解、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例如:對語音分辨能力不佳,記憶短暫,忘性高等,然而這些微的神經功能異常,並不一定是現有的腦部儀器能偵測出來的。另外,學習上的問題也必須排除教學不當所致,換言之,這群學生和多數人一樣接受一般教育,老師教學很認真,學生也努力學習,但進步仍然很緩慢者,我們才會懷疑他有學習障礙。
(3) 學習障礙是不是只有學科學習困難?不是。
學習障礙是個異質性大的群體,它並不是一種單一類別的障礙。在學習障礙的大框框下有各種類型的障礙。學習障礙者中有為數不少的人屬於閱讀障礙者(如:湯姆克魯斯、李光耀),或併有書寫障礙(如:安徒生),這些人的讀寫能力低於同年齡的閱讀水準許多,閱讀十分吃力和緩慢。另外,有些學習障礙是算數方面的障礙,即便是簡單的數數或加減,都得用數手指頭的方式作幫助運算。
除此之外,還有一小部分的學習障礙者的問題不在學科學習,而是空間、知覺、動作協調等。例如:即便很大了還是左右分不清,沒有空間觀念常迷路,或是對社交人際互動的察覺力很低,不清楚別人情緒的變化。所以,不是只有學科學習有問題才是學習障礙,它也可能包括非學科的障礙。
(4) 學習障礙者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學習障礙者比較明顯特徵是內在差異大。
跟視障、聽障、智障,或是肢體障礙者相比,學習障礙者算十分「隱密」的一種障礙,一般人很難從外觀看出,可是相處久了,就發現他們有不少難以理解的矛盾現象。例如:有的孩子操作能力明顯優於語文能力,讓他動手做會比說的好;有的孩子語文能力和數學能力差了十萬八千里;有的孩子聽題目做答與紙筆測驗結果,會有懸殊的差異,紙筆測驗時多空白或是錯誤連連,好像什麼都不懂,可是同樣的試卷,若是念題目讓他作答,又能答得頭頭是道。
也正因為這樣難以理解的顯著差異,讓有學習障礙的孩子常遭受不白之冤,許多大人認為他們是不為而非不能也,不斷要孩子以勤補拙,殊不知沒頭沒腦的重複練習,只會消耗孩子的精神,無助於學習。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specialeducation/detail.asp?sn=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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