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9日 星期日

頭痛符合勞保殘廢標準可請領勞保殘廢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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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痛符合勞保殘廢標準可請領勞保殘廢給付
現代人生活壓力大,尤其是上班族籠罩在工作壓力之中,經常引發頭痛毛病。頭痛雖然不是太大的毛病,可是痛起來卻要人命,甚至會影響正常作息。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如果因為外傷或中毒造成久久不癒的頭痛,將可申請勞保殘廢給付,發給60天及280天投保薪資不等的殘廢給付。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關於頭痛的障礙等級,如果頭痛是因為頭外傷或各種中毒之後,遺存主要的頭痛,例如在挫傷、創傷部位的疼痛;血管性頭痛;肌肉緊張性頭痛;頸性頭痛(後頭部交感神經症候群);大後頭神經痛等上位頸神經之神經痛或三叉神經痛;心因性頭痛。

如果發生上述狀況,產生頭痛,如果一般的勞動能力還在,但因為頭痛屢次發作,不能從事工作,導致工作範圍受到相當限制,例如不能從事電腦文書工作、專業性工作、思考性工作等,就可適用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第九級的規定,可領取280日投保薪資的殘廢給付。



如果以投保薪資2萬4,000元計算,每日投保薪資就是800元,280天的殘廢給付就有22萬4,000元。



萬一上班族發生頭痛,雖然平常勞動無礙,可是有時發作起來,就會妨礙工作,這時就可用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第13級規定,可領取60日投保薪資的殘廢給付。



以投保薪資2萬4,000元計算,每日投保薪資就是800元,60天的殘廢給付就有4萬8,000元的殘廢給付。



投保勞保的上班族,遭遇傷害或是疾病,經治療終止後,身體遺存障害,例如因為發生車禍或是撞擊,即使治療終止,頭部發生疼痛,如果符合「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診斷證明,得依規定請領殘廢補助費。



如果你是因為職業傷害或是因為罹患職業病,經過治療後,身體遺存障害,適合殘廢給付標準表規定的項目,且經過全民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診斷,就可按照殘廢給付的標準加給50%,一次領取殘廢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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