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9日 星期日

應考跌傷 要求弘光科大賠償工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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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跌傷 要求弘光科大賠償工作損失
兩年前到弘光科大參加考試不慎跌跤骨折的黃春治,因校方保險無法全額給付,選擇以自己的意外險理賠,現在希望學校負責兩年工作損失;校方強調,已盡力協助療傷,對方放棄理賠該校無法協助。黃春治表示,她九十四年前往弘光科大,參加由勞委會舉辦的中餐烹調檢定考試,因當天下雨,停好車後不慎在斜坡跌跤導致膝蓋骨折,當時校方立即叫救護車,並由校方人員陪同前往醫院。
黃春治說,校方允諾依校園投保的公共場所意外險理賠,但無法完全給付醫療所需,她考量自己的意外險可以全額給付,放棄校方的理賠,但校方在她出院後就未再關心,她認為無法補考、兩年間無法工作的損失,校方應該負責。
弘光表示,考試是由勞委會舉辦,黃春治雖是校外人士,校方還是立即請救護車由該校人員陪同送醫,期間還數度探視,並告知保險理賠的申請方式,對方當時很感謝校方協助,但因公共場所意外險給付不多,婉拒學校的理賠,事後也未提出申請。校方指出,黃春治送醫後,學校人員陪伴直到家人趕到醫院才離去,住院期間數度派人前往慰問,雙方互動良好,並非漠不關心,兩年後突然要學校負責期間工作損失,校方不曉得該怎麼幫忙,保險公司也無法受理兩年前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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