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住院300天 帶病投保 無法理賠

本文出自:http://tw.myblog.yahoo.com/jw!KkLLqMKeQUUPRieDv8y_x.l3/article?mid=6286&prev=6291&l=a&fid=5 網絡轉發,如有侵權,敬請告知刪除!
發熱暖暖衣零著感發熱衣十二月, 20122012
住院300天 帶病投保 無法理賠
花蓮縣卓姓婦人無法接受丈夫是同性戀,罹患憂鬱症,住院300餘天。
後來隱匿這段病史投保,切除子宮肌瘤申請理賠遭拒,控告國寶人壽,被法院駁回。卓姓婦人起訴指出,91年4月向國寶人壽投保康泰定期保險,20年期保額100萬元,附加高額住院醫療險、溫馨醫療日額保險、人身傷害險100萬元,並繳完當年保費。她說,80年間發現丈夫是同性戀,精神嚴重受創,她父親亦因受不了刺激而住院,父親從醫院出走後去世。她受雙重打擊,罹患中度憂鬱症。她說,投保時告知事項欄,是由盧姓女保險女業務員
參考其他本契約抄寫後代為填寫,卻沒有填寫她罹病的原因,治療時間也填錯,她曾要求盧女更正未果。同年12月8日她入院切除子宮肌瘤,醫藥費6萬3000餘元,向國寶申請理賠竟遭拒絕,她因此提起告訴,請求國寶人壽依契約給付70萬元理賠金。國寶人壽反駁:卓女曾於87年至90年5月4度住進慈濟醫院共324天治療,但她卻在「過去5年是否曾因住院治療7日以上」、「過去2年內健康檢查有異常,醫生建議再檢查」等事項勾選「否」,僅列病名為中度憂鬱症,治療時間是88年。隱匿病情損及國寶人壽對投保人的病情評估,該公司依規定解除契約,不需理賠。
法院傳訊盧姓女業務員作證,她承認替卓女代填告知事項,但卓女沒有告訴她住院多久,也沒拿殘障手冊給她看。法官認為,就算告知欄事項確由盧女代填,也是在卓女認可下填寫,不採信卓女的說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