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 星期二

APEC領袖會議

APEC領袖會議
APEC領袖會議

(1) APEC是甚麼?

APEC體制屬「論壇」性質,其日常運作係以「共識決」(Consensus)及「自願性」(Voluntary)為基礎,經由各成員間相互尊重及開放性的政策對話,達成尋求區域內共享經濟繁榮之目標。近年來,APEC強調「經濟技術合作」(Economic and Technical Cooperation, ECOTECH)議題,盼透過具體之經濟技術合作計畫,縮短已開發及開發中經濟體間的發展差距。此舉,已成為APEC除「貿易與投資自由化」(Trade and Investment Liberalization)及「貿易與投資便捷化」(Trade and Investment Facilitation)任務以外的第三大支柱(Pillars)。APEC 部長會議約於每年9月至11月間舉行,主要任務為決定APEC活動的大政方針,並討論區域內的重要經貿問題。部長會議下設有資深官員會議,為APEC運作的核心機制;出席該會議之代表,皆為各經濟體主管部會的次長級或司長級官員,主要任務在執行部長級會議的決議,並建立工作程序及監督協調APEC各級論壇之工作。資深官員會議設有11個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s)、4個委員會(Committees)、2個次級委員會(Sub-committees)及8個特別任務小組(Task Groups),負責推動貿易暨投資自由化與便捷化、經濟技術合作、性別整合、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發展、能源、工業科技、運輸、海洋資源保育、電信暨資訊、觀光、漁業、農業,及中小企業等領域的合作。此外,倘各工作小組在推動實務工作上認為有提高協調層次之必要,亦可召開各專業部長會議。另自1993年起,APEC主辦成員皆在部長級年會之後召開APEC經濟領袖會議;會中均採納部長級年會通過的重大決議,經由發佈領袖宣言的方式,揭示APEC未來發展的政策方向。自1995年起,APEC亦設立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APEC Business Advisory Council, ABAC),由各經濟體遴派大、中、小型企業代表組成,直接將民間部門的意見提交APEC各經濟體之領袖們參考。

APEC經濟領袖會議是由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於1993年倡議後首次召開,故1991年海峽兩岸三方(中國、香港、台灣)入會時,APEC尚未有召開經濟領袖會議之構想;我國於當年入會時亦無可能對我方出席經濟領袖會議乙節有任何承諾之處。惟自首次領袖會議於1993年召開以來,中國均反對我總統親自與會。除2001年在上海舉辦的APEC經濟領袖會議外,歷年來我國均由總統指派領袖代表與會



(2) APEC討論的議題?

會議主題:「對亞太發展之新承諾」─分為兩類如下

(一)APEC持續關切之重點議題:

n 支持杜哈回合談判之完成

n 支持區域經濟整合(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 REI)及FTAAP之長程目標

n 支持執行「貿易投資自由化暨便捷化」之行動計畫、支持範例措施(model measures)

n 在結構改革取得進展

n 加強「經濟暨技術合作(ECOTECH)」之政策議程

n 加強人類安全

n 在APEC改革取得進展

(二)秘魯優先項目:特別強調社會面向對APEC議程之重要性

n 強調教育對社會及經濟發展之角色

n 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及現代化

n 支持有關縮短數位落差之技術合作計畫

n 強調反貪污對企業環境及經濟發展之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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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將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概念引入APEC活動



(3) 解決方案?

★議題之一:WTO杜哈回合談判

我國認為APEC可透過強化區域經濟整合,推動貿易自由化,持續在WTO多邊談判中扮演積極角色,與WTO相輔相成,確保WTO會員就杜哈回合談判達成協議

★%26nbsp; 議題之二:區域經濟整合(REI)



n 支持多邊貿易體系

l WTO杜哈回合之儘速完成作為APEC貿易自由化議程中的最優先項目。

l WTO杜哈回合一旦完成,將對目前有陷入衰退之虞的全球經濟有所幫助,尤其是對開發中經濟體。

n 重申對茂物目標的承諾

l 重申已開發經濟體與開發中經濟體,將分別在2010年與2020年以前實現自由與開放的貿易和投資環境。

n 努力探索如何實現FTAAP

l 以FTAAP作為APEC的長期目標(prospect),且透過務實與漸進方式予以實現。

l 強調FTAAP必須與WTO的規範一致並足以支持與互補於茂物目標的實現。

l 以開始分析FTAAP的可能影響,目前結果顯示,此一倡議對APEC經濟體與全球都具有正面經濟效應,並有助於增長全球貿易。

l 明年將針對區域內RTAs/FTAs異同(convergences and divergences)與「擴大、聯結與合併」既有貿易協定等議題繼續深入研究。

n 支持透過RTAs/FTAs來進行區域經濟整合

l 研究APEC經濟體之間採用「累積性原產地原則」(cumulating ROOs)的可能性,以及APEC的範例措施與雙邊投資協定暨既有自由貿易協定中攸關投資活動的研究,詳如上述。

n 藉由擴大貿易與投資議程來便捷化商務活動

l 主要指「促進第二階段貿易便捷化」(TFAPII)與「投資便捷行動計畫」(IFAP),詳如上述。

★議題之三:全球金融市場風暴

貨幣市場的改革,解決流動性問題、提升金融市場的規範結構與效率,而非引進更多規範、提升區域金融風險管理效能。

為因應金融海嘯,日、中、韓在10月份宣示將成立規模約800億美元的危機處理基金,且於11月在東京舉行「金融穩定論壇」。而美國也於2008年11月召開G 20領導峰會,以共商對策。G 20成員包括:阿根廷、澳洲、巴西、加拿大、中國大陸、法國、德國、印度、印尼、義大利、日本、墨西哥、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南非、南韓、土耳其、英國、美國,以及其他歐元區成員,其中有八個國家為APEC經濟體。G 20會議比照1944年的「布列敦森林」模式,穩定國際匯率,研商再造世界經濟。

★議題之四:結構改革/境內議題

結構改革中5大優先領域與執行時間包括:管制革新、公部門管理、競爭政策、加強經濟法制基礎合作架構、公司治理。

目前我們的經濟政策核心亦為「改革、開放與法規鬆綁」,因此我們樂見在APEC架構下推動結構改革。

★議題之五:貿易暨投資自由化與便捷化(TILF)

2008年CTI主要的優先工作重點包括:區域經濟整合、FTAs/RTAs、貿易便捷化與數位經濟及強化IPR等。除此之外,也會基於經貿環境變動而調整,例如,執行SOM或ABAC的指示,以及REI報告的相關活動。

預期今年APEC在經貿合作上的成果,主要涵蓋支持多邊貿易體系、重申達成 travisellanjcwg茂物目標的承諾與強化經濟整合三大面向。當前世界經濟與金融體系面臨極大危機,加上能源、糧食價格動盪,國際貿易體系之穩定備受衝擊,加上WTO杜哈回合談判停滯,勢必影響世人對全球經濟復甦之信心。今年TILF在各相關議題的最新發展如下:

在支持多邊貿易體系方面,APEC仍繼續致力各項支持WTO多邊貿易體系的行動,特別是協助推動DDA進展。照慣例,今年APEC仍繼續支持杜哈回合儘速復談,敦促APEC會員在WTO議題上達成共識,以促進杜哈談判進程,並提升APEC在國際經貿體系地位,為全球經濟復甦提升信心。

在自由貿易協定方面,APEC認定範例措施(Model Measures)為會員體洽簽協定的重要參考,雖然各章節的範例措施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但每一個章節仍須建立在會員體間的共識基礎上。針對RTAs/FTAs範例措施,截至2007年底已通過10個專章,今年SOM I則通過環境、競爭政策與商務人士短期入境等3章範例措施,其他包括服務貿易、投資、防衛措施、反傾銷,以及補貼及平衡稅等5章則預定在今年底前完成。

在貿易便捷化方面,今年第二階段(2007年~2010年)貿易便捷化行動計畫(TFAP II)執行的工作重點包括:



n 加強共同行動部分及能力建構--每個相關次級論壇研訂至少一項新的共同行動或者開路者倡議,並且確定所需之相關能力建構之需求。

n 擴大範圍與其他與便捷化相關議題作連結,包括國內體制改革、企業道德、透明化、貿易安全、投資。

n 加強執行進度之衡量--將參採國際組織所發展之各項主要績效衡量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便捷化的績效衡量,有其困難,且會員體彼此差異很大,因此很難訂立全體適用的目標及時間表。但仍需設定目標及衡量指標。數量指標可採用世界銀行已發展之指標,以評估在各會員體企業經營之便利程度。

n 設立一共同行動/開路者倡議/個別行動的提報及監督機制。

★議題之六:經濟暨技術合作(ECOTECH)

在2008年的發展上,最重要的是SCE政策議程的改革。

其一是新加坡提案由SCE各論壇各自進行能力建構方案盤點工作,以針對APEC所需的能力建構方案,提出更清楚藍圖。該提案要求SCE 各論壇在2009年2月的「經濟及技術合作指導委員會全體會議」(SCE-COW)中,提出討論要點,作為SCE未來發展全面性ECOTECH工作計畫的基礎。該提案除獲資深官員支持外,日本因即將擔任2009年 SCE主席,亦表支持,並承諾將繼續推動相關工作。

其二,澳洲提出有關加強APEC與其他國際多邊組織連結的策略修正版分析報告,計劃於明年SOM I 期間,針對該主題組織政策對話。泰國建議五個合作對象,包括:WTO、ITC、UNCTAD、WB及 IMF等。另,該報告提議APEC與多邊組織簽署合作備忘錄,若干經濟體提出可行性跟適法性的疑慮,澳洲同意刪除相關部分。

其三,祕魯建議APEC協助各經濟體從事提案設計,透過「計畫管理單位」(PMU)或其他機制,提供會員體籌措提案的資金來源,以促其執行。APEC秘書處同意考慮該項提案。

此外,資深官員亦一致接受澳洲所發展之「雙聯安排與工作場域配置計畫」(twinning arrangement and workplace placement project),SCE認可「雙聯安排」促進能力建構之方式,資深官員亦建 travisrobtshirajea議澳洲與APEC秘書處合作,率先提出1-2個先導計畫,以為試行。

最後,資深官員對俄羅斯捐助50萬美元給APEC 支援基金 (ASF)一事,表示歡迎。其中,該筆款項中的34萬美元將作為ASF中的A類別基金(用於人類安全相關計畫)。其他的16萬美元將用於成立另一種類別的基金,其宗旨在於促進技術的交流與利用。

我國對新加坡提案由SCE各論壇各自進行能力建構方案盤點工作,表達肯定之意,並支持SCE的政策議程改革工作,以強化SCE的功能。此外,我國亦支持澳洲所提出之APEC與其他國際多邊組織連結計畫,認為其可強化各經濟體能力建構,亦可增進APEC與國際多邊組織之合作。我國亦樂見澳洲「雙聯安排與工作場域配置計畫」於明年可能推出之先導計畫。



★議題之七:APEC食品體系(AFS)

APEC今年以來重新檢視既有的「APEC食品體系(AFS)」倡議,積極探討糧食議題,期能建立足以因應當前挑戰的食品供應機制。

★議題之八:氣候變遷與能源安全

我國舉辦「2008 APEC太陽光電研討會」,以呼應2007年雪梨領袖宣言精神,我國提供了資訊分享與經驗交流之平台,凸顯科技在因應全球暖化問題之重要性。我國將鼓勵各經濟體進行合作,推動潔淨技術發展,也敦促各經濟體協助區域人民進行調適氣候變遷之相關能力建構。

為進一步擴大對能源與氣候變遷議題之重視,我國歡迎各經濟體在環境法規、金融工具、技術轉移、誘因計畫、企業社會責任、環保產品貿易、公私部門合作等領域進行合作與對話。

★%26nbsp; 議題之九:APEC改革

成立PSU、設置 FT ED、縮減APEC SOMs會議次數為每年三次、APEC活動之「推廣宣傳策略(Communication and Outreach Strategy)」。

★議題之十:企業社會責任(CSR)

鼓勵APEC各經濟體企業,自願性將關懷社會與環境的CSR精神,納入其企業經營模式中,並向股東和主要關係者報告有關執行進度。

★議題之十一:反恐怖主義

008年的反恐倡議包括食品防衛、飛行安全、貿易復原、網路安全、公私部門夥伴關係等方面在食品安全方面,美國與秘魯於9月15-20日實施「AEPC食品防衛試驗計劃」,二經濟體另將針對食品供給遭遇攻擊時,如何進行預防、整備、應變與復原,舉辦三場工作小組會議,並提出總結報告。

另值注意的發展是「區域移動警示系統」(RMAS),澳洲提供「商業人士移動小組反恐倡議」之簡報,鼓勵各經濟體加入RMAS,我方已表達參加意願。

在與其他國際體制的合作方面,日本簡報了G8領袖反恐聲明,韓國簡報「東協區域論壇」架構內的對抗網路恐怖主義,墨西哥簡報其在「美洲國家組織」所推動反恐工作事項,中國大陸提出「上海合作組織」各項反恐活動,俄羅斯則簡報其在聯合國、G8、「東協區域論壇」、「南美南錐共同市場」等組織的反恐計畫。

目前我國期待新主席及早產生,繼續推動CTTF有效運作及營造APEC安全商務環境,我國亦針對RMAS進行相關預算編列與法規調整,歡迎其他經濟體加入,以促進區域移動安全,另在「飛行安全緊急聯絡網絡測驗」計畫上,我國已提出「飛行安全緊急聯絡名單」,希望各經濟體持續響應。

★議題之十二:緊急應變

本次會議並提出以下建議,作為日?trbpozellabnu劀PEC區域災難緊急應變行動之考量,包括:(一)災後復原是個多面向且耗時的過程,必須同時注意軟硬體的重建;(二)促進地方階層對於災難潛在危機的確認與了解;(三)加強公共教育應具備加強學校與社區災後恢復能力之內容;(四)相關災後發展計畫應納入公私夥伴關係,以結合公、私力量落實復原行動;(五)社區力量參與在災後復原過程,具有相當助益。因此,基礎策略應以社區為優先考量。

★議題之十三:中小企業發展

支持地方社區的中小企業發展與減少貧窮,並強調中小企業成長為經濟發展策略之重要一環

★議題之十四:APEC數位機會中心(ADOC)

在2010年前APEC內所有人,包括發展中經濟體和中小企業,不管個人或社區,均能享受數位化社會之利益,亦能接觸到全球網路服務。

2009年起我方將推動第二階段之ADOC 2.0計畫,結合公、私部門力量共同?縮短亞太區域內之數位落差努力。

註:ADOC計畫於2004至2006年期間,在智利、印尼、祕魯、菲律賓、巴布亞紐幾內亞以及越南等6個合作會員體(Partner Member Economies, PMEs)設置ADOC推動辦公室、各類數位機會中心、設立相關課程、訓練營等,以培訓當地資通訊人才;此外,也藉由舉辦大型商展活動、創業輔導座談會等,吸引PMEs當地的企業加入建構e化商務之行列,進一步將ADOC轉化成為商機媒合的平台,促成亞太地區資通訊商務之實質交流。

★議題之十五:2008年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

「2008年ABAC提呈APEC領袖建言報告」中,ABAC提出下列主要幾項建議,供APEC經濟領袖們參酌:



n 回應WTO杜哈發展回合談判的中止:呼籲領袖們繼續給予更多的支持,並展現更多的努力,確保不會喪失所獲得成果,並達成一個理想的談判結果。

n 加速區域經濟整合:重申建立「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是一個務實的選項,其可處理亞太區域內自由貿易協定(FTAs)不斷擴增的問題,並將現行FTAs導向更深度的統整,達成茂物目標中所述之貿易及投資之自由化與便捷化。

n 因應全球信貸緊縮與通貨膨漲壓力:呼籲政策制定者應透過推廣一致且謹慎的財政與貨幣政策,以及富及時性的流動機制,改善資本與債券市場的信心;各經濟體的財政部以及金融監理單位,在設置相關的法規時,應著重以運作為主,而不是以單位為主;若央行以及法規制定者注意信息傳遞的速度、綜合多方的政策決定,以及展開有效且及時的行動,將可確保資訊傳遞的及時性與透明化。

n 確保中小企業發展,包括微小企業:呼籲領袖們繼續重視中小企業發展,提供相關的科技基礎建設、能力建構計畫以及訓練課程。

n 回應糧食供給以及價格問題:建議再一次承諾1999年所提出的「APEC食品體系(APEC Food System, AFS)」;在面臨糧食短缺的時候,呼籲領袖們應避免實施限制食品出口。

n 因應氣候變遷的挑戰:建議APEC應鼓勵以公私合作的方式,來進行新能源技術的研發與發展等;以部門別方式改善主要溫室排放氣體產業的能源效率;將市場科技技術轉移至發展中經濟體;建立簡明之法規架構。

n 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強烈認定CSR為一個商業活動,不同的企業根據不同的企業價值與其面對的經營情況來進行。< treenachrirw56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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